预防接种证查验是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的最后一道关口。《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我市自2005年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以来,卫生、教育两个部门密切配合,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确保了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有效保障了在校儿童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为减轻群众负担,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济政〔2017〕3号)要求,自2017年起,儿童家长不需要亲自到预防接种单位开具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查验流程调整为:各托幼机构和小学在秋季新生正式报名时收集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开学5天内,各托幼机构和小学分班级将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查验登记表送到学校所在辖区预防接种门诊→接种门诊集中审核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已完成接种者,直接出具查验证明;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儿童,则出具“济源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辖区接种门诊将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及“济源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返还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在一周内将领回的预防接种证和补种通知单发还学生家长,将查验证明存入学生健康档案→对于发还补种通知单的学生,学校和托幼机构督促其家长尽快到原接种单位补种疫苗→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出具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学生将查验证明和补种通知单交到学校→学校将查验证明存入学生健康档案,将补种情况登记到查验记录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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