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的决议。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按照军衔冠词规定,十名大将中,有大将七人,海军大将(萧劲光)一人,公安军大将(罗瑞卿)一人,装甲兵大将(许光达)一人。1957年公安军撤销后,为大将八人,海军大将一人,装甲兵大将一人。虽然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设有空军大将军衔,但无人获空军大将军衔。
每位大将授勋均为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在评定高级军衔的初步方案中,毛泽东为大元帅。除了后来被授予的十大元帅和十大将外,被评为元帅的还有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被评为大将的还有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等人。